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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3-01点击数:

2021年,我院团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在组织青年、引领青年、服务青年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物理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五四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先进性评价工作程序

《苏州科技大学共青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和《苏州科技大学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强调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加强新时代团员先进性建设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1日至3月5日)

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紧密联系青年学生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团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自我小结阶段(3月6日—3月10日)

每名团员要结合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对自己的政治素质、团员意识、学习表现、品德修养、遵纪守法、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自我评价要求认真撰写,字数在1000字左右。

(三)教育评议阶段(3月11日—3月15日)

坚持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附件2)进行打分。考虑疫情实际情况,团支部应结合团员的个人表现和自我评价,采取线上方式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团委批准。团员评议等次依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并将评议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在此基础上推荐校“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候选人。

(四)上报总结阶段(3月16日—3月20日)

各团支部审核评比后,报院团委汇总。

二、团籍注册

具体要求见《苏州科技大学共青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团员教育评议结果:

(一)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学院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

(二)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学院团委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在此期间,团组织应帮助其克服缺点,改正错误。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三)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四)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在《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委员会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及时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将注册情况向学院团委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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